貝登醫療退換貨標準以及退換貨流程
客戶在購買產品后,因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因其他情形需要退換貨時,明確可以退換貨的標準以及酌情收取一定費用的標準。
本規則適用于客戶通過貝登線上商城或線下銷售人員正規渠道購買的產品,定義了客戶購買產品后的服務政策,包含裝機調試、維修、退換貨等內容。
注:不適用于相關法律法規有特殊規定的產品,以及交易雙方有特殊約定的情形,具體內容以雙方約定為準。
一、貝登醫療產品退換貨服務細則
1. 貝登醫療正常銷售的產品,符合以下情況時,自客戶簽收產品之日起7日(自然日)內提供退貨服務,15日(自然日)內提供換貨服務,特殊約定除外。
(1)簽收前:到貨時如發現貨品外包裝破損或者存有瑕疵,應當場向物流公司提出并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貝登相關人員,如貨物的種類、型號、顏色、數量等外部形態與訂單不符,客戶需在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貝登。逾期貝登將不再承擔免費調換義務。
(2)簽收后:經廠家或貝登認定存在質量缺陷且產品外觀無損傷、包裝、票據、配件、附件齊全無污損的產品,可以按政策退換貨。
(3)對于部分有現場服務的產品,由貝登安排的人員進行開箱裝機時,若發現產品存在質量缺陷且產品外觀無損傷、包裝、票據、配件、附件齊全無污損,可以在當天內提出換貨申請。
(4)其他原因經過與貝登客服或銷售人員溝通一致,貝登同意退換貨的產品。
2. 退換貨判斷日期:有客戶簽收的以簽收日期為準,無客戶簽收的以物流平臺顯示到貨簽收的日期為準,若物流平臺未能顯示到貨簽收日期,則以貝登和客戶人工確認的實際到貨日期為準。
3. 以下產品及情形貝登不提供退換貨服務
(1)三類醫療器械,一經拆箱,概不退換。
(2)三類醫療耗材,一經簽收,概不退換。
(3)客戶定制產品,一經出售,概不退換。
(4)一次性使用產品,非質量問題,概不退換。
(5)采用無菌、無塵包裝的產品,一經拆包,非質量問題,概不退換。
(6)所有產品一經使用,非質量問題,概不退換。
(7)有約定不提供退換貨服務的產品,一經出售概不退換。
(8)未經授權的維修、誤用、碰撞、疏忽、濫用、進液、事故、改動、不正確的安裝所造成的產品質量問題,或撕毀、涂改標貼、機器序號、防偽標記的,不提供退換貨服務。
4. 退換貨流程:
換貨:報單——原因反饋——實物返回——貝登查驗——新機發出——客戶簽收。
退貨:報單——原因反饋——實物返回——貝登查驗——簽訂退貨協議——發票返回——退款——到賬。
96小時閃電換:參考96小時閃電換流程。
5. 退換貨時效:
換貨:實物返回后,貝登在2個工作日之內進行查驗并反饋查驗結果。符合換貨標準時,若貝登有現貨庫存,1個工作日內發貨。若貝登無現貨庫存,貝登將在1個工作日內反饋新采購貨期。
退貨:實物返回后,貝登在2個工作日之內進行查驗并反饋查驗結果。符合退貨標準時,通知客戶退票,退票成功后1個工作
日內退款。
96小時閃電換:96小時內完成換貨,具體參考96小時閃電換流程。
二、特殊說明
1. 符合退換貨條件的產品,退貨時請務必將產品的內帶附件、贈品(如有)、保修卡、說明書、發票、檢測報告(針對需憑檢測報告辦理退換貨的產品)等隨同產品一起退回,否則無法辦理退貨。
2. 對于不符合退換貨條件但經過與貝登協商允許退換貨的產品,客戶需要完成協商內容并支付相應的損失費用后,才能辦理退換貨手續。
3. 因客戶自身原因需要退換貨(如客戶選型錯誤,客戶需求改變等),經過與貝登協商允許退換貨時,客戶需要支付相應的手續費和損失費用后,才能辦理退換貨手續。換貨時,客戶需要支付貨款5%-10%的手續費;退貨時,客戶需要支付貨款10%-20%的手續費。貨物退回的物流費用由客戶負責。7天無理由退換貨產品的退換貨費用,參照7天無理由退換貨政策執行。
4. 以上退換貨時效不包含商品檢測周期、國家法定節假日。因部分品牌生產廠家的售后服務中心推遲提供服務時,時效也相應延長。